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适应新时代高层次人才需求,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需求,服务我省产业发展和制造强省战略,对接区域创新驱动发展,不断深化电子信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,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,结合实际,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从实际出发,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;坚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,深化研究生协同培养,加强专业学位实习实践环节教学和考核。
二、主要措施
坚持立足本省,面向长三角,紧紧围绕安徽制造强省建设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,积极利用学科优势、学术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,主动服务社会,对接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,与行业企业、科研单位、政府机构或社会组织等开展联合培养和协同培养。
三、工作安排
按照教指委、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,完成全体电子信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任务,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。
1. 第一学年9月底前,确定每个学生的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,校外导师所在的单位为实践单位。
2. 第一学年10月底前,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确定实践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指标,实践内容可以包含技术攻关、产品开发、项目管理等,重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、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3. 第一学年5月底前,学院与实践单位签订实践协议。
4. 第一学年6月底前,学院为每名学生购买意外保险,校内导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。
5. 第一学年结束后一周内,学生到实践单位报到,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实践,参与实践单位的考勤。
6. 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填写实践教学周志,每学期抽查实践教学周志的电子版,在毕业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7. 在实践期间,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需要经常听取学生汇报工作进展,相邻两次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大于2周;校内导师要去实践单位了解学生的情况,与校外导师、实践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。
8. 在实践结束后,学生与实践单位办理交接手续;学生填写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鉴定表》;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评定成绩,表中最后一页需要校外导师签名,实践单位盖章,指导小组意见中组长是校内导师,校内导师签名;学生上交实践教学鉴定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,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管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导师要深刻认识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,为后续的专业认证工作准备材料;
2. 鼓励与优秀的校外导师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,减少与责任心不强的校外导师的合作;
3. 做好安全教育,保障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,保障学校声誉,保障实践单位的利益。
2021年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