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
师发〔2015〕3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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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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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级党组织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工作条例》(师发〔2005〕8号)和《关于开展第九次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师发〔2015〕18号)精神,为宣传表彰在学校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涌现出的品德高尚、成绩突出、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,积极倡导“立德树人,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”的理念,大力推动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,积极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,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。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。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坚持先进性的原则,在各单位认真推荐的基础上,经学校“三育人”评选工作组评审、校内公示,校党委研究决定,授予文学院詹绪左等40位同志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希望受表彰的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,再接再厉,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继续为我校的人才培养和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做出更大贡献。同时,校党委号召全校教职员工向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学习,自觉以他们为榜样,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,勤奋工作,积极进取,岗位建功,不断开创我校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新局面。
附件: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名单
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
2015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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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名单.doc
附件:安徽师范大学第九次“三育人”先进工作者名单.doc